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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调包 不属丢失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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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刘某通过快递邮寄了一台手机,价值为2429元。快递公司承诺保丢不保损,即如果快件丢失,公司全额赔偿;如果损坏,其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快件到达后,收件人发现手机被调包。刘某联系快递公司,却被告知这种情况不算丢失,只赔付3倍运费。刘某认为,作为快件内容物的手机被调包,明显属于“丢失”范畴,快递公司按破损件赔付运费的行为于理无据,因而将其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出处 《农家致富》 2022年第7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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