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选取2011-201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分析非强制性事务所变更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非强制性事务所变更与股价同步性显著负相关,说明非强制性变更事件本身所传递信号的负面作用大于意见购买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进一步讨论发现,定期轮换等原因导致的强制性变更传递的负面信号不强烈,且由于继任事务所尚不熟悉被审计单位,特质性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变更当年股价同步性略有上升。最后,文章采用PSM检验和变量替代进行稳健性检验,发现研究结论依然成立。
出处
《当代会计》
2021年第24期28-30,共3页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基金
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KYCX20_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