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取向和基本标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据在于:自然万物具有独自存在的价值;自然万物具有生存的权利;人对自然界的必然依存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路径为:发展生态文化;倡扬生态实践,建构生态社会。
出处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72-80,共9页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凝聚改革共识研究”(项目编号:15BZX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