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0期1-4,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