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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双重预防机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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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由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2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27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到2016年10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中首次确定"双重预防工作机制";2021年6月10日正式写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经走过了近5个年头,并且双重预防机制主体也由原来的"在易发重特大事故领域"到《安全生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已悄然发生了变化。
作者 许传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机电安全》 2022年第6期3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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