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是一种技术、一种知识,也是一种力量。作为一种技术,人工智能是信息技术革新的象征,在信息传播领域应用中所展现的能量,使其成为改变网络意识形态规则的新变量。作为一种知识,具有强大计算能力的人工智能改变了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认知,为网络意识形态运行机制带来了诸多新变化。作为一种力量,人工智能的技术赋能重塑了网络信息生态的客观环境,颠覆了原有信息流动的空间结构,而这也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许多新问题。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展望中,理应从技术研发、领导机制、人才建设、思维变革、制度规范五个方面着手,擘画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图景。
作者
郭明飞
王暾
Guo Mingfei;Wang Tun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4-11,共8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基于大数据的世界民粹主义思潮发展动态及其有效引导研究”(18VZL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