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6号),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劳务品牌建设事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2年第4期9-10,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