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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定下儿媳永不再嫁才能继承房产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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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老二与张大地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王老二病故后,张大地带着孩子与公公婆婆一起居住,2015年,公公病重,病重期间写下遗书:我去世后,东面三间楼房使用权归我妻子,西面三间平房,为张大地安身之处,如果张大地今后改嫁别处,三间平房归我妻子所有。2017年,张大地与陈老三登记结婚,并对三间平房进行了装修。
作者 李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2年第4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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