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侗族作为古老的农耕民族,孕育出悠久的稻作艺术传统。侗族大歌流传于侗族居住较为集中的贵州、湖南、广西三省交界地区,于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侗歌作为侗族的艺术象征,其存在和发展都以传统农耕为物质根基,将家户劳动力转化为社区的共同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文化积累和文化创造,属于可利用、保护和发展的人文资源。本文通过对侗歌体系与稻作传统之共融关系的理解,诠释“非遗”的物质与文化根基之意义,对“非遗”的价值加以发掘和利用,使之成为能够服务于民族与文明的文化资源。
出处
《艺术评鉴》
2022年第9期5-8,共4页
ART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