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优化资产布局配置,使其在保值增值基础上稳妥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落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的各类企业暨经营性国有资产也必须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本文旨在研究总结青海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纳入国有资产报告中的具体做法,为进一步落实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做出探索实践。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2年第9期10-11,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