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主导理念发生明显变迁,即由“平等性公平”转向“补偿性公平”,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差异性公平”。平等性公平理念下,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强调权利和竞争机会的平等,遵循市场理性选择的价值逻辑,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是其核心评估域;补偿性公平理念强调保障弱势群体的高等教育权益,在制度上对已有不平等进行矫正和弥补,保障社会民生利益是其核心评估域;差异性公平理念将学生自由选择权作为审视高等教育公平的价值尺度,强调从供给端为学生提供适切性的教育,满足学生全面自由发展需求是其核心评估域。主导理念的变迁体现了国家治理中高等教育政策范式的转型,以及高等教育政策系统由关注社会利益向关注学生利益诉求的转变。同时,义务教育的平等性公平是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性公平的必要条件。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4-31,共8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扶贫时代教育缓解流动人口相对贫困的效果研究”(21YBQ029)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