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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划定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琼府办函[2021]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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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方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划定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东府[2021]3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东河镇玉龙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具体划定范围如下: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有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0.47066km^(2),其中,水域面积0.000917km^(2),陆域面积0.469743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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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4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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