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史·食货志》对明代的役法进行了系统性的记载,为梳理明代役法的流变提供了重要史料。均徭法是明代中后期役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提编则是对均徭法中的银、力二差通过里甲的形式重新编排,再对其进行征发的一种加派形式。提编最初用于北方的边费,之后与嘉靖年间的抗倭军费密切联系在一起,但是提编不仅仅局限在抗倭经费之中,还参与到地方事务的建设、宗室俸禄的发放等;提编在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地区主要是用于平倭经费、军饷等军事行动,而在河南、河北、陕西、陕西、顺天府等内陆地区征发的提编主要用于边费或者发放宗室俸禄等。倭患平定之后,提编并未就此废行,反而成为地方日常开支的一部分,用于赈济灾害等。提编的实行推动了海防、边防的建设,保证了国家安全,但是提编的大量征发加剧了人民的负担,造成大量的逋欠,进一步加快了明代中后期以赋役折银为主要形式的赋役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