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体是个体的集合,共同体的演变折射的是个体的境遇,这种境遇反映在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中。从古希腊整体主义的城邦共同体到近代契约论的共同体,从黑格尔的伦理共同体到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其间个体与共同体经历了从一体到分化,再到和解的变化过程。这些变化反映的是个体在不同共同体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也表达的是人对自身在不同历史时期中社会处境的不断反思,其目的是寻求个体和共同体的最佳结合方式,以发挥个体的作用。如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和实践是实现个体和共同体之间关系“和解”的科学尝试,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个体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22年第5期14-23,共10页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霍耐特社会自由理论向马克思主义的回归及其启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1A02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思政教育资助项目成果(项目编号:SZ191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基金”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