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问题。农村税费是国家与农民分配关系的重要环节,是解决好“三农”问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抓手。21世纪初期,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完善国家与农民分配关系,国家以安徽为试点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并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这一深刻的历史变革背后,是国家基于宏观发展、经济转型、社会变革与制度构建的深层次考量。站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方位,以现代财政的视角重新梳理和审视这一重大变革,对于减轻农民负担、重塑农村分配格局、调整县乡财政关系、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未来,涉农财政体制改革应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解决农村根本矛盾,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现实因素,力求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作者
林源
申学锋
Lin Yuan;Shen Xuefeng
出处
《税收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27-35,共9页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近代中国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研究”(项目编号:20AJY018)的阶段性成果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从家国同构到国家共治:中国财税历史透视”的阶段性成果
中财-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