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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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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彰显贵州特色,将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三线"文化等特色文化纳入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合理利用铜鼓坪、鼓楼、芦笙场、风雨桥、乡村戏台等,通过道德讲堂、特色讲堂、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者 甘玥
机构地区 人大论坛融媒体
出处 《人大论坛》 2022年第4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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