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体举措。《实施意见》明确,要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一方面,持续推进“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整合挖掘社会组织潜力,提升社会组织帮扶老区振兴质量;另一方面,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通过“福建慈善奖”评选、举办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等抓手,引导2020年以来成立的社会组织向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集聚,支持脱贫地区改善生产条件,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22年第8期30-30,共1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