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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对交通伤害发生负主要责任,能否要求雇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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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受雇于余某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我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货车右侧灯光故障导致亮度不足,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司机占道行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对方司机赔偿我40%的伤残损失。就剩余60%的伤残损失,我曾要求余某赔偿,但被余某拒绝,理由是交警部门没有认定他承担事故责任,表明他与事故无关。请问:余某的理由成立吗?读者:吴雪珍吴雪珍读者:余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必须承担60%中的部分损失。
作者 颜东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农村》 2022年第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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