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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郭文思:减刑出狱后又杀人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郭文思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与其之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恢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文思上诉后,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出处 《方圆》 2022年第6期9-9,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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