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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病假工资"属违法,担责受罚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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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周某是某公司员工。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周某提供了20多份某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情病历,向公司申请休病假并获得批准,骗取公司发放病假工资共计15000余元。2021年4月,公司发现周某有虚构病情提供假信息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人员面前,周某对自己所实施的欺骗行为供认不伟,并将所骗取的15000余元退回公司。
作者 谢炳城
机构地区 广东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22年第6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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