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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扩容 提升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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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事实上,自2016年起,年度环保报告已连续7年接受人大的检阅,并由此塑造了一道生机勃勃的人大监督景观。在人大监督权的行权谱系中,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是最基本、最频繁的监督手段。对于负责经常性监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而言,报告事项和议程设置大致可分为两类。
作者 阿计
机构地区 中国法学会
出处 《公民导刊》 2022年第5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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