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论强制阐释》不仅从期望、动机、整体等角度对强制阐释进行了追本溯源式的批判和剖析,而且对阐释伦理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和思考。强制阐释具有暴力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会对阐释对象和公众造成话语暴力与精神伤害。阐释行为必然对他者产生影响且不可逆转,因而阐释者必须对阐释的目标对象、公众和自己负责。阐释活动是在社会整体中进行的,各要素之间具有平等关系,通过反复的斗争与和解,达成阐释的共识。这些问题将强制阐释论带到了更加宽广的阐释伦理的论域,提示我们思考阐释活动的道德维度和价值维度,并最终指向一种平等、良善、和谐的公共生活。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60-165,共6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文艺理论基本问题研究”(18VX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