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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和可以不予处罚有啥区别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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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作者 曾霞
出处 《中国质量监管》 2022年第5期32-35,共4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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