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本次专项检查督导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巩固近年危化监管和消防救援“消地协作”机制、完善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管控体系的制度性安排。通过企业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全覆盖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出处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14-114,共1页
Journal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