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社会协同”章节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这意味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班主任将要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第一,班主任要进一步提高家校共育重要性的认识。自身特征、教育理念和受教育背景影响着父母的教育行为。
出处
《教师教育论坛》
2022年第2期93-93,共1页
Teacher Educatio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