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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与”和“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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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马王堆帛书的启示"与"、"予"通用,都为授予字,这是谁都知道的常识。《说文》:"与,党与也。""予,推予也。"从《说文》的说解看,"予"应是授予的本字,"与"为其假借字。但古人训诂中"予,与也"常见,几乎看不到相反的说法①。这样就在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与"为授予本字的形象。
作者 大西克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文字研究》 2012年第1期644-65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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