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甲骨文中当事介词“于”的界说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依据陈昌来(2003),所谓当事是指动作行为的交换或针对的对象。当事有两种:一种是表示交换对象,句中主要动词是交接动词;另一种是表示针对对象,句中的主要动词是针对动词。本文探讨的是甲骨文中当事介词"于"的界说。甲骨文中的当事介词"于"主要有A、B、C、D四类:A类是"于"字句中的主要动词本身含有[给予]的语义特征或在上下文中含有[给予]的语义特征,有施事、受事、当事三个必有的语义成分。句中的"于"介引给予的对象,这种对象可以是活人,也可以是已经死去的先人。
作者 张玉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文字研究》 2014年第1期94-99,共6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