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著作权法》保护展览是激励艺术创新、繁荣我国文化产业的有效进路。作为可感整体,展览有其独特的时空和逻辑结构,属于独立于展品的完整结构化表达,满足“独”的要求。作为艺术创作,完成展览主题、展览作品、时空布局和展览呈现方式四次选择的策展过程构建出新的叙事语境与审美意义,体现“创”的高度。在作品类型开放的立法下,应排除直接适用作品类型兜底条款,适用美术作品亦是混淆“表达”的削足适履,“保守”的汇编作品方为当下保护展览最为妥当的路径选择。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53-57,共5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