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公布,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全文共20条,主要内容如下。1.《解释》对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予以明确,一类为“未经批准擅自进出口列入经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公布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另一类为“未经批准擅自出口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2年第10期27-27,共1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