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格局中,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其重要性日渐凸显。法治社会指称将社会权力和社会成员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实现社会依法自治和依法运行的一种法治化状态。法治社会建设基本目标是:信仰法治形成共识、遵守法律成为习惯、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公平正义得以实现。尽管法治社会建设已被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日程表,但仍然面临全民守法尚未实现、全民法治思维有待养成、社会治理能力偏弱、解纷机制运转不畅等现实困境。应当从建设法治社会主体基础、精神根基、必要途径和必备措施等方面,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培育全民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以期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支撑。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2年第3期75-81,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18FXD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