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民事诉讼领域呈现出明显的证明难困境。为此,需要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特征着手,针对其所具有的明显的信息偏在性、目的公益性、问题专门性特点,多主体合力促进证明难困境的有效破解。具体而言,在当事人层面,基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信息偏在性,为平衡原被告之间的举证能力和负担,被告需承担相较于普通民事诉讼更为广泛的信息提供义务,而原告应就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负担初步的事案解明义务,以此为被告的反驳和举证划定具体的范围。在裁判者层面,基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公益性,法院应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和委托鉴定。此外,应通过特殊主体协助证明以应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专门性问题的证明困境,厘清相关行政文书的性质与效力,并发挥专家辅助人与技术专家的重要作用。
作者
纪格非
陈嘉帝
Ji Gefei;Chen Jiadi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8-114,共7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事司法程序前沿问题研究”(20AZD118),主持人纪格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