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GA 423-2015《警用防弹盾牌》等标准中,将防护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B式7.62mm手枪弹(钢心)的防护级别定义为4级,同时将92式9mm手枪发射92式9mm手枪弹(钢心)、92式5.8mm手枪发射92式5.8mm手枪弹(钢心)这两种枪弹类型均定义为与79枪/51B弹防护级别一致(均为4级)。使用这三种枪弹对当前常用的防弹钢板、防弹纤维板、防弹玻璃等防弹材料进行测试。结果表明:三种枪弹类型针对不同防弹材料威力相差较大。目前针对于79枪/51B弹这个防弹级别设计的防弹装备,可能无法有效抵御标准中相同防护级别的弹丸的冲击;如需兼容防护其他相当级别的枪弹,需使用相关枪弹进行加测。
出处
《警察技术》
2022年第3期76-79,共4页
Police Technology
基金
2021JC01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