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表现音乐和人情方面,“琴”在先秦两汉时期并不比其他乐器更有优势,也并不具有超越于其他乐器之上的特殊价值,而只是一种普通的音乐载体,在很多场合都能够被替换成其他乐器。“琴”之所以会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一种特殊的乐器,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汉代士人个体自觉意识的兴起,他们需要一种较为便携的弦乐器来传达自己的心声,于是作为乐器的“琴”就得到了士人群体更多的青睐;另一方面,从考古发现来看,“琴”在先秦、两汉时期可以泛指各种无品无柱的弦乐器,于是作为语词的“琴”就频繁出现于文献记载,这为后世古琴艺术价值体系提供了更多来自早期文献的文化积淀。
出处
《艺术评论》
2022年第4期104-114,共11页
Arts Critic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