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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顶刻字判赔12万”是里程碑也是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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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刻字案”迎来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人陈某在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游览,在攀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字。
作者 丁雪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法治》 2022年第8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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