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制商标恶意抢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四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中,网络热词商标抢注的正当性边界与规制路径,正在成为适用商标恶意抢注规则的新问题。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理论下,《商标法》既要通过商标制度促进和维护正当的商业竞争,又要为生产经营者与公众保留合理的公共领域资源。基于此,网络热词的商标抢注规制,需要在利益平衡理念下坚持《商标法》的公共领域保留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落实到商标抢注规制的制度设计与具体行政及司法程序中。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89-198,共10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