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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路须以农民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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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共建,一座边缘小村奏响了乡村振兴曲:因为共享,激活了乡村的发展潜能;因为共商共议带来了这里的共富希望……这是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潜东村迈向共同富裕路上的精彩实践。笔者认为,潜东村乡村共富成功的秘诀在于以村民为主体,实现了城乡共建共融共享,让农民真正获得收入。潜东村发展“其享经济”两年来,村民家庭收入、村集体收入都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去年,共享稻田、共享厨房、共享乡宿等模式带动村集体增收130余万元,其中参加共享平台的村民家庭户均增收2万余元。
作者 王红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乡镇论坛》 2022年第13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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