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1947年,中国和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共同签订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Trade.缩写为GATT),成为GATT的原始缔约国之一。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与GATT的正式关系曾一度中断。70年代初,中国开始同GATT恢复接触。1986年7月10日,中国正式向GATT递交了申请,要求恢复中国在GATT的缔约国地位。1987年2月,中国政府向GATT提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备忘录。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34-38,共5页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