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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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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十)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77锂电池生产过程中,使用N-甲基吡咯烷酮(NMP)作为有机溶剂与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形成糊状物质,涂覆在金属箔片上,经烘干使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在金属箔片表面均匀分布,挥发的大部分NMP气体可通过回收系统循环利用,仅少量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外排,形成产品后正负极材料位于电池内部,不与外界直接接触,与挥发性涂料中产污特点区别较大,锂电池NMP使用过程不应视为有机涂料。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应按照名录“77电机制造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6;照明器具制造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出处 《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第3期I0007-I0007,共1页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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