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较好时,通过关联并购交易对其实施了掏空,而且三年的业绩承诺均未实现,同时换股并购形成的巨额商誉自形成之后一直减值,这种掏空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并购交易中,资产评估结果也存在巨大的操纵空间。但是,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在被掏空后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或退市风险,控股股东又对上市公司实施了支持行为,通过三次股权处置为上市公司创造了巨额投资收益,而且避免了两家亏损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进而阻止了净利润的减少,从而成功规避了上市公司被*ST处理。本研究丰富了相关文献,对有关监管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出处
《中国物价》
2022年第5期121-124,12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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