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连收到多个消费者通过12315、12345平台反映一些商场超市存在商品低标高结的投诉举报。针对这些投诉举报,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高度重视,逐一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所反映的商家商品低标高结情形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一是商家主观故意,造成商品低标高结;二是商家因员工工作失误,未及时更换标价,造成商品低标高结;三是因商品品种规格不一、标价不同,摆放陈列在一个区域,有时消费者挑选后随意乱放。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2年第6期50-51,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