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林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是自然保护地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与自然保护地划分类型中的各级别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有着密切关系。为了实现依法治林,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有必要对国有林场与自然保护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编与完善、并同步进行合力改革,才能从根源上理顺对森林资源的有效管理,明确对森林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与利益关系,从而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最终实现国有林场与自然保护地管理有法可依,更好地发挥其在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2年第5期36-39,共4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