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让群众意见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立法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国家形式与重要途径,法律法规是人民民主的智慧结晶和制度形态。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确立系统思维、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管用有效的立法思路,坚持新时代"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问需于民。
作者 马志涛
出处 《新疆人大》 2022年第4期44-4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