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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共7次提及“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均涵盖在内。延续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此外,在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方面,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
出处 《上海保险》 2022年第3期4-4,共1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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