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韩城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省中小企业以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企〔2016〕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资〔2019〕158号)进行了整合修订,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9期31-39,共9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