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2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定,现将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某撤销缓刑监督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131-135号)作为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社区矫正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22年第3期36-46,共1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