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港口国监督程序》于2021年12月经国际海事组织(IMO)第A.1155(32)号决议通过。该程序在《2019年港口国监督程序》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看似主要对程序中的附录4、7、18进行了修订,实则反映着港口国监督(PSC)立足其监督角色定位和消灭低标准船舶的决心,通过对国际公约、规则变化保持紧密跟踪,对新生效和新修订法规的监督力度不减,督促船舶、船舶管理公司、被认可组织和船旗国等相关利益方强化履约责任,更好地满足船舶安全管理的新需求。
出处
《中国船检》
2022年第5期74-77,共4页
China Ship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