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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程序有瑕疵,“合法”辞退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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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人单位应当合法合规行使用工管理权,在遵守实体规范的同时理应遵守程度规范,莫因程度瑕疵变被动,导致承担败诉结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依法享有用工管理权和自主权,同时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解除权时,应当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均符合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因解除程序上存在瑕疵从而导致解除行为违法。我从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展示用人单位因解除程序瑕疵被确认违法的情形。
作者 马敬
机构地区 海淀法院
出处 《中关村》 2022年第5期84-8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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