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化“三大保障”,拧紧“责任链”。强化组织保障,县、乡、村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架构,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责任体系。强化阵地保障,成立竹山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推动17个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建成安幼孝老中心53家、童伴之家20家、留守儿童托管中心24家、村级社工室244个,明确村(居)儿童主任244名,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