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司曾于2014年6月11日更名为“默纳克电梯有限公司”;我司研发制造的电梯整机产品,其控制系统在客户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采用了苏州默纳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控制系统。更名后,公司以“默纳克电梯”字样进行宣传并开展业务,无形中构成了对苏州默纳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默纳克”企业字号的侵害,和对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默纳克”注册商标的侵害。我司在此郑重声明,截至本声明出具之前,我司与苏州默纳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资金投资关系或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默纳克”注册商标授权使用关系。
出处
《中国电梯》
2022年第9期50-50,共1页
China Elev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