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8月1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比什凯克签署的《关于修改二○○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关于修改二○○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罗斯联邦)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议定书(中文本)。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2年第3期529-530,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